上一年9月初,李某到东西湖区径河街家华工业园一家公司上班,发现该工业园食堂运用电子进餐卡。上一年10月初,李某花150元网购电子配卡机,将存有300元的电子进餐卡进行仿制,运用伪卡在食堂消费。李某先后为3名搭档免费仿制电子进餐卡,4人在食堂内大举消费,专挑贵菜点。
本年5月,食堂承包人吴某核算发现,食堂无故亏本2.5万元,便报警。民警王彦以为,“会不会有人运用假进餐卡消费?”他私自查询,发现李某用电子进餐卡进餐时,每次都挑贵菜吃,让人生疑。
王彦将李某传唤到径河派出所查询。一进派出所,李某就如实交待了自己制造假卡进餐的犯罪事实,并供出另3名搭档。现在,李某被刑拘,其他3人被责令补偿相应的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