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度博士后立异人才支撑方案经过函评、未获选人员名单的告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和博士后日常经费办理相关规定,自2023年起,国家赞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方案不再依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目标的方法来进行赞助,依照“个人申报、单位引荐、专家评定、择优赞助”的准则施行分档分类赞助。国家赞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方案分为A、B、C三档,其间A档为“博新方案”获选人员。
为防止重复申报评定,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2023年博新方案经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取得赞助的人员,且契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接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接收人员;拟进站人员须在申报博新方案时依托的申报单位进站),可取得国家赞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方案B档赞助,无需再次申报。当选香江学者方案、澳门青年学者方案、中德博士后沟通项目和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入、派出类项目(博士后国际沟通方案学术沟通项目在外)的人员准则上不可以重复取得赞助。我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对上述人员是不是满意国家赞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方案B档赞助条件进行审阅,相关获选状况将与2023年国家赞助博士后研究人员方案B档、C档获选状况一同发布。
现将2023年博新方案经过函评、未获选有关人员名单予以发布,部分人员名单另行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