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水县一位市民购买了一台冷柜,通电后存放了近4000元的猪蹄,准备开业用。可是第二天,发现猪蹄变味。家电售后服务人员检查后发现,冷柜制冷剂泄漏导致制冷效果不好。目前,双方在更换新机等方面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7月26日,王先生在沂水县凌云家电商场,花2600元购买了一台宏祥牌的冷柜。由于外出,王先生直到8月6日晚上10点左右通电使用冷柜。“我准备开个小吃店,才买了那个冷柜。通电之后,摸着温度变低了,把购置的价值3900多元的猪蹄等生肉品放在冷柜里。”王先生说,可是第二天发现冰柜里的肉制品变味了,冷柜温度未达到冰冻的效果。
王先生说,8月7日当天找到该家电商场,售后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冷柜缺少制冷剂,导致制冷效果不理想。“我选定的日子是8月8日开业,可是猪蹄变味了,没办法使用,所以始终没开业。”王先生说,他当时的要求是商场更换新机,并且补偿坏掉的东西。
11日,大众网记者联系到沂水县凌云家电商场刘经理,她说,“的确有这样一件事”。刘经理说,8月7日上午11点左右,王先生察觉缺陷后就找到了商场,她安排经理助理联系售后,尽快到王先生店里查看情况。“中午1点左右的时候,售后服务人员联系到当事人时,当事人称在外面吃饭。下午3点左右到现场检查冷柜,发现是制冷液泄漏。”
刘经理说,售后服务人员的意思是维修,王先生不愿意。7日下午5点左右,王先生再次来到商场,刘经理提出更换一台新冷柜。“考虑到冷柜里面的物品,我问了一下商场,说还有新机,我们想的是尽快换一台新的,让东西不至于坏掉。至于供货商那边,我们再协调。”刘经理告诉大众网记者,可王先生就是不换,要求全部买下猪蹄。
刘经理说,按照产品营销售卖规定,商品在销售出去7日之内假如慢慢的出现问题是可以更换的。另外,产品销售后,如果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售后服务在24小时之内到达。当时,考虑到顾客的需求,商场尽早地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检查。
“如果原来是好的,在使用中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让全部赔偿,那是有点过份,可实际上冷柜本来就是坏的,就应该赔偿货物的损失。”王先生质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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