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磁灶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磁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30家公司制作的3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7%。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1-19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和GB4706.29-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磁灶的特别的条件》规定的要求,对电磁灶产品的电气安全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根据结果得出,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使电磁灶产品质量水平比上次抽样合格率提高了14.1个百分点;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上的问题是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29-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磁灶的特别的条件》规定,电源软线的固定装置应满足规定的要求,能经受相应的拉、扭力试验。抽查中有个别电磁灶的电源软线易从固定装置中滑出,存在短路及触电隐患。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上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做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电磁灶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逐步的提升,为广大购买的人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1、电磁灶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产品上应有CCC强制性认证标志。
2、购买时,应打开外包装,观察产品外壳表面有无划伤、擦伤痕迹,操作面板平整与否、塑料件有无翘曲变形、裂纹等,控制开关是不是安装到位,易于操作等。
3、对电磁灶功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将生产企业建议或配套的电磁灶专用烹饪锅放在灶台上加热区域,开启电源开关。
(1)测试电磁灶各功能键是不是正常,当按下各功能键后,电磁灶是不是正常工作。
(2)当移出烹饪器具时,电磁灶内部的控制电路应立刻控制灶具,停止加热;而当放回烹饪器具时,则应回到正常状态加热功能。
特别需要注意:假如将小件铁器如刀、叉等放在灶面加热区时,电磁灶不应将这些小件金属物品加热。
1、电磁灶基本工作原理是利用交变磁场产生涡流通过铁质锅具底部而发热。所以在使用电磁灶时,一定要选购使用说明书里面规定的锅具或厂家配套锅具,而玻璃、塑料、铝制品器具等都不能够达到加热效果。
2、在使用电磁灶时应将其放置于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注意不可以堵塞其进、出气口,同时保证器具离墙或其它物体至少10cm以上。
注意:由于散热需要而在器具上设置有进、出气口,所以在使用中应避免水汽进入器具内部,特别是注意不可以发生水流通过气口流入器具内部,避免引起绝缘损坏或是短路危险。
3、在使用时,电磁灶面板上不要放置小刀、小叉、瓶盖之类的铁磁物件,以防烫伤。最好还是不要将手表、磁带等易受磁场影响的物品放在灶面或是带在身上操作,防止其损坏。
4、电磁灶使用完毕后,不能立即将电磁灶插头拔掉,而应将电磁灶本身控制电源开关关闭,停止加热,此时散热风扇仍然继续工作,待器具内部温度降到设定温度后,风扇停止加热,此时将电磁灶插头拔掉。这样有助于器具内部充分散热,提高电磁灶常规使用的寿命及稳定性。
5、在清洁电磁灶台面时,应待其完全冷却后,可使用少许中性洗涤剂擦拭。切忌使用强力除油垢剂,不要用金属刷子刷洗面板,降低其机械性能。更不要将电磁灶浸入水中清洗或是用水冲洗。(质检总局提供)